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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4/29 技術服務

能效項目型式認定與取樣原則

影響輪胎滾動阻力、濕地抓地力及滑行噪音特性之重要參數為胎面花紋,相同花紋系列及用途之輪胎產品原則屬於相同技術規格,因此「應施檢驗輪胎商品檢驗作業規定」主要以輪胎種類(C1/C2)、製造商名稱、報驗義務人、花紋型號作為型式分類(type of trye)依據,由申請人依各自產品規格分類及提報,相同輪胎型式可涵蓋之型號數量並無上限規定。

型式試驗取樣樣品是從相同輪胎型式中挑選代表輪胎尺寸(representative tyre size),經測試符合規定之性能限值,則代表該輪胎型式項下所有型號規格都符合管制基準規定,花紋型號有主花紋及子花紋者,以主花紋為認定原則,其餘子花紋逐一列於技術文件中(含花紋特徵圖,如圖1)備查,增列子花紋者,依申請核備方式辦理。

圖1 輪胎花紋特徵圖
圖1 輪胎花紋特徵圖

標準局認可指定試驗室得依其專業依下列方式執行取樣(如圖2),相關取樣原則仍應符合「應施檢驗輪胎商品檢驗作業規定」,說明如下:

1. 滾動阻力係數:

  • (1) 相同類型規格中,依具有最低負載指數與非強化胎等順序選擇代表輪胎尺寸。
  • (2) 若選擇非上述原則型號,則依下列公式作為性能管制基準:
    (滾動阻力係數 規定值 –0.3 N/kN)–0.06 x (負載指數 測試胎 –負載指數 最小負載指數 )

2. 濕地抓地力:
(1) 挑選所有型號規格,依最小截面寬度、最大扁平比、最小輪圈直徑等順序擇代表輪胎尺寸。
(2) 若選擇非上述原則型號,新管制基準須較原始門檻額外加嚴10%。

3. 滑行噪音:挑選所有型號規格,依最大截面寬度、最小扁平比、最大輪圈直徑等順序選擇代表輪胎尺寸。

圖2 能效項目取樣原則
圖2 能效項目取樣原則